云南游记7:摩梭人的“走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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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4-17 21:52:02
/ 个人分类:游记
摩梭人世代生活在泸沽湖畔,他们至今仍保留着“男不婚、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的母系氏族婚姻制度。这是世界上唯一处有这种习俗的地方了,不知道在多少人冲着这一习俗去泸沽湖。而我也是在着极大好奇心的人,当然也不例外。
做导游的人都知道游客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也知道我们这一车人是冲着什么去泸沽湖的,于是在去的路上石头便给我们详细的介绍了“走婚”的具体细节。偶就把偶记忆里的东西和大家分享一下,如果有错漏请见谅了。
记得石头有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他说:十三岁以前,我不算一个真正意义的人!大家听了这句话会有许多的疑问。事实上,摩梭族的男子在十三岁的时候才算是成年,成年之后的他们才可以穿族里的衣服,可以享受所有民族待遇。而十三岁前他们连自己民族的衣服也不能穿,如果男子在十三岁前不幸去世,只能无声息的土葬,而成年之后去世,则可以风光的火葬。这些对于他们都是很重要的。成年后的摩梭族男子就不可以在妈妈家居住,需要自己找地方过夜,也就是“走婚”的前提了。
“走婚”“男不婚、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这些词语让我们在脑海里形成一种一个晚上换一个人的印象,其实“走婚”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随便。“走婚”其实分三个阶段,首先当然是认识。一般是在篝火晚会上,男女一起跳舞,如果一个男子找到他心中的“阿夏”,则会在她的手心抠三下,如果对方也对他有意,则会反抠你三下,然后他们会选一个地方约会,女孩子会把住的花楼地点及暗号告诉对方。另外摩梭人信奉格姆女神,每年的7月25日至28日,全族人会把自己家最好吃的东西都拿到格姆女神山下朝拜,而这几在则是族里男妇相互认识最好的时机,因为几乎全族的男女都会到格姆女神山来。
第二阶段便是“爬墙”了,因为男子不可以从女方的正门进出,只可以在晚上十二点过后才可以偷偷地爬墙进入女孩子家的后院,所以有“爬墙”一说。“爬墙”需要带上四样东西:小刀、油、猪膘肉和帽子。也许大家都不知道带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等我一一告诉大家。猪膘肉:当地人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着一条狗,猪膘肉就是用来喂狗的,趁狗吃肉的那会男子就要爬墙进去;小刀:当地人的房子都是木门,小刀是用来翘门栓开门的;油:因为木门开关的时候会有响声,如果倒点油进去门就不会响了,这样就不会惊动女方的人。最的一样是帽子,这个就相对好理解了,是用来挂在姑娘的房间门外面的,意思是:请勿打扰!有意思吧?男子要在晚上十二晚之后才可以爬墙进入女方家,而天不亮就要爬墙悄悄离开,如果让女方家人看见,则会看不起这小伙子。
第三阶段即是公开阶段了。等女方有了第一个孩子,就会办一个类似满月酒的宴会,邀请双方的亲属及村人参加,这样两人的关系就完全固定公开了,也相当于一个认父的程序吧。当一方觉得厌倦,双方会好说好散,就此分手,重新寻找自己心爱的人,没有财产、孩子等另外因素的纠葛(因为孩子都有母亲抚养),相比较这点,对于我们这些所谓的都市人婚姻不成,就寻死觅活或反目成仇,他们的婚姻可以在某种意义上,真的如理想中所说---由爱做主!男方虽然不用抚养自己的孩子,但是要承担起家中姐妹孩子的抚养责任,所以在摩梭人的家中,舅舅的地位是很高的。
在摩梭人家庭里,老祖母是家中至高无上的权威,家庭里所有的男性都称为阿舅,一个家庭没有男孩无所谓,但没有女孩就被称为绝后,只得从要好的姐妹那儿过继一个女儿才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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