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中心房产与地产分开办公的困惑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2-05 00:39:50 / 个人分类:偶眼中的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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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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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快乐着发布于2004-07-05 15: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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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肉是每个妖怪都想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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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菠萝发布于2004-07-05 16: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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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痛并快乐着 at 7-5 03:35 PM:
有道理,方不方便另外说,只要是有野捞就得。。。
唐僧肉是每个妖怪都想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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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发布于2004-07-05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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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看来偶的房天子以后不用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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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菱发布于2004-07-05 16: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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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100平米左右的地皮花了评估费600多
哪有这么多?土地评估费不是300元/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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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蚁哥 发布于2004-07-05 17: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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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啊!
1.增加就业岗位
2.增加行政收费收入;
3.您来会的跑一定拉动经济增长:车费或油费;
4.有利于您的身体健康;
总之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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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感超人发布于2004-07-05 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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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等大城市,不但房产交易中心和地产交易中心是合并的,连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也是合并的,这样一来群众办事就方便多了。因为历史原因,广西普遍没有实行为样的管理方式,而且从国家部委设置来看,土地局(包括地产交易中心)属国土资源部管,规划、房产又是属于建设部管,所以要合并也不要很容易的事。需要自治区和市两级人民政府作出积极努力才行,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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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毒软件 发布于2004-07-05 18: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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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搞得晕头转向的才好收拾你。车管所审一辆摩托车也要你跑几个窗口,何况你这是大单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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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昂发布于2004-07-05 1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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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们没有习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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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发布于2004-07-05 2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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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这么多人怎么提高经济效益?当然是我们小百姓一人放点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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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文 发布于2004-07-05 2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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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行政许可法!是不是收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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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牧童发布于2004-07-06 1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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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文一文 at 2004-7-5 09:44 PM:
房地产产权转让手续不是行政许可
请参考行政许可法!是不是收多费了?
您那可爱的法律管不到:QQ06:QQ06:QQ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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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狮子蟹 发布于2004-07-06 14: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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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除非你不做!也不知道有什么标准可以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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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动先知发布于2004-07-06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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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痛并快乐着 at 2003-08-03 17:05:
说得很好,也很贴切的!!
唐僧肉是每个妖怪都想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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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果发布于2004-07-06 16: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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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天远地远的,谁来看你的行政许可法有没有实施到位。
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北海办事难的事实。
当然北海日报却一再的宣传“某某”在搞什么优化服务环境等等之类的……
等待城市的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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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新鲜鱼发布于2004-07-07 16: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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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体会!同一屋子,兄弟两个人拥有,评估时候硬把分成两家屋评估,原来300元一丹就变600元!地产也分成两单这样就花了1200元!原来应该600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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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干发布于2004-07-10 2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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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交易中心和地产交易中心不是合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