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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和北海市委员会汇编的《北海文史》第十七辑——【沧痕桑影录(三)】
旧北海色情行业故事琐谈 之 北海名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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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0-21 00:19:03
/ 个人分类:北海文史
胭脂零落无人管 一过妆台一断肠
老北海未必都知道,今振华大夏覆盖的土地上,曾掩埋过清末民初,艳帜高张于北海埠的一名名妓黄月秀的香骨。北海人称为“老己坟”。丰碑高冢,引人注目。而今借此把北海过去“繁荣娼盛”的故事重提,旨在使读者理解,为了建设文明城市,加强“扫黄”力度,使根深蒂固的宿疾不再复发是多么的重要。
娼与妓从来并称,并非是卖淫者,原指能歌善舞的女艺人。这里不作追溯本源的考究。说到北海历史上的妓女,也并不都是卖淫者。归纳为三类:一类为艺妓,俗称“琵琶妹”,专门弹唱侑酒陪客而不卖身;第二类既卖艺又卖身;第三类只卖身而无艺可卖,北海人鄙称卖身妓女为“鸡”、“老己”等等。这三类人中,又分“合法”、“非法”两大类。所谓“合法”是警察批准“营业”,按月缴纳“花捐税”而发给执照的,叫做“有牌老己”,受警察保护;另一类未经官方认可,又不缴纳“花捐”,偷偷摸摸营业的叫做“暗娼”,有随时被抓挨罚的可能。如出事被拉,过街穿巷,众目围观,羞赧无地自容,叫做“捉花捐”。把正式夫妻当苟合乱捉抓乱罚的事情时有发生。笔者填一首《清平乐》打油诗专道此事:
卖淫征税,细订“花捐”例。鸨母轻财通默契,买得官方眼闭。后生夫妇行街,招来警察疑猜,不管家鸡野鸭,双双捉去交差。
说到整体,北海自光绪初开放到民国廿十年抗战前夕的60年中,是早期经济发展辉煌时期,色情行业也随之“娼盛”。清代本籍诗人林朱赞咏北海有句“花册行家增旧额”是写实之笔,黄月秀则是这时期“花册行家”中的佼佼者。
黄月秀,据80多岁的老人说,因她色艺双优,略懂词章、善应对,是北海社会上层交际场中的红人。官筵雅集,无月秀芳踪则合座不欢,身上名流,为一亲香泽,不惜缠头一掷万贯,可惜美人短命,20多岁便香消玉殒,吊唁殡葬,至为隆重,均赖生前异性知己。这座“妓女坟”,主碑高约一米,左右两旁各有辅碑二块略低于主碑,排列成扇形,主碑阴刻楷书“黄月秀女士之墓”。两旁辅碑均是挽悼诗词,只记得其中几句:“……惟恨遽来催命劫,伤心难觅返魂香。胭脂零落无人管,一过妆台一断肠!”下款仅记得是“厘金委员”某?姓氏已忘。这是律诗的下半首,写得缠绵悱恻,一往情深。按厘金委员相当而今地税局长,但却是当年官场中的明星,竟然纾尊降贵来捧死者的场,可见这名妓女的不同凡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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