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姑娘被砍手,又一个姑娘被砍手。第一个姑娘被砍手后,我碰到广西公安厅重案组一位警官,他听我说起这件事,也觉得悚然心惊。在某种程度上,因为抢劫把人齐手腕砍断,那手被捡起来放在雨伞里,想到那种鲜血直喷的情景就头皮发麻,它在市民心中制造的恐怖远远超过侨港镇那起入室抢项链杀害老太太的案子。
北海惊现砍手党!新闻几乎可以这样报道了。我认识的不止一个人,因为害怕晚上不敢再出门,或者出门的时候多了几分担惊受怕。很多人把矛头对准公安。对准公安是自然而然的,至于有没有道理那是另一回事。所以我觉得公安在这一点上也不必太委屈,就像在办案的警察眼里每一个人都是嫌疑犯。当一个地方老鼠很猖獗的时候,猫自然第一个要被怪罪。
但一个城市的治安,关系显然并不像老鼠与猫的关系这么简单,还在于养猫的人。毕竟捉鼠的不是野猫。有些人会养猫,那猫肯抓老鼠,善抓老鼠,有些人不会养猫,或者那猫养得吃没有吃,窝不像窝,猫肯定就抓不好老鼠。像这种街头抢劫砍手事件,没有发生前,想砍手的人额头上没有写着“砍手党”,他躲在哪里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公安不可能每个市民派一名警察24小时跟着,连香港警察那么好设备和高效率,也是在5个性工作者连续被杀以后才破的案。对于这种犯罪,公安更多的责任是在破案上。能不能破,破得够不够快,这是评价公安的根本。而在预防上,一是问政府,二是问自己——每一个市民。
为什么北海公共场所,一些路口、商场、车站等地方到现在没有监控设施?为什么一些街巷黑古隆冬一直没有装上灯?为什么北海有那么多的派出所连基本的办公地点也没有?上个月我在路上看到两个十六七岁的流氓勒索学生,打110后来了一辆柳微警车,我跳上车和两名警察追两个混混时,那辆车关了3次没关上门,关上门中途又滑开,我差点没摔下。曾经有一段时间,北海飞车抢夺很厉害,加强路面巡逻是压缩这种犯罪的最好办法,但政府愣是没有办法拿出钱多买几辆巡逻车,后来柳州市政府送了一批,一些人还吱吱喳喳,但直接的效果是飞车抢夺很快压下来了,由原来平均每天四起降到一起,有时全天没发案——这几天好像又有卷土重来的迹象。
政府没有钱,这是我们听得很多的话。我相信真的是穷。但一个城市就像一个家,一个再穷的家,怎么样也会把那堵围墙建起来,把门锁装好,最差的也会扎个篱笆,白天才敢放心出门,晚上才敢安心睡觉。但好像这个城市的头们不懂似的。他们每天出入小车,住的地方门卫森严,他们没有遭抢劫之虞,没有被砍手之忧。他们把有限的钱用到无限的前景中去,不肯用到有限的改善治安上来。我们需要美好的前景,同时需要安稳的现实。既然可以下令某个城中村要多少天内拆完,某个大楼要保证五一或十一前剪彩,为何不能要求北海公共监控设施什么时候装好,不说派出所的警力要多少天内配齐,不说治安缺口的经费多少天内要到位。民生也者,须先保民之“生”。
还有我们每个单位每个人。传销的泛滥也许是最好的说明。银行对那么多的69800进来,是否乐得因为存款的增加,而想不起应该按反洗钱法报告银监会?电讯部门有没有“明知”对方可能是搞传销的,还为对方办理网内通话免费的集团网?你是不是“明知”对方是传销者,也乐得将房子装修、配齐家具出租给他们?你是否目击过小偷行窃,打架斗殴,吸毒赌博?你打过110吗?说得再直接一点,如果那天晚上现场看到海洋环境监测站那位姑娘被砍断了手,你是一个当时的旁观者,事后的清谈者,还是一个帮忙将伤者送到医院,帮助追赶罪犯的见义勇为者?
北海治安,党委应该正视,政府应该检讨,人大应该问责,市民应该自省,媒体应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