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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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2-15 14:57:07
/ 个人分类:青瓷
从出生到现在,每年都有一天叫作214,可是到底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在乎214,又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略了这一天,我的记忆仿佛已经不好使。那些爱过恨过的人,他们都在在哪里?或许一辈子都不再相见,又有什么遗憾。我的逻辑是,先爱过再恨过,那就干脆连朋友都不要做了。我不知道维系这样一种所谓朋友关系的中介因素是什么?是残留的所谓爱,还是心底的一丝怜悯,或是说不清割不断的记忆的维系?不相见不如不怀念。只恐怕的是“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那可真是眼球的大不幸。那些被“勾起”的绝对不是什么值得用无敌的青春时光去慢慢缅怀的东西。等老了以后再说吧,不过大概过了某个年纪,连记起也不再记起的。
想起毕业前抄在笔记本上的代薇的《消逝》,读了那么多遍。感伤的笔触,剥出感情消逝后的真相。我总以为是那段时间让我感慨不已,以现在安宁的心境重读,这种感触依然未减。代薇说“时至今日,千帆过尽,能够使我们泪流满面的,不是爱情,是普鲁斯特。”不是某个人,不是某段时光,和谁相遇都是充满变因的,我们有可能爱上任何擦身而过的人,问题只在于,你为谁停留了。当时读的是普鲁斯特的简本,却也让我感觉到那股意识的漂流,游荡在身体的每个角落,感官细胞在那几天异常敏锐,思绪的小分子蠢蠢欲动。渗入了别人的生活,是否就比较容易忘却自我呢?物我两忘的境界实在是最伟大的愚蠢牺牲精神,是的,我就是这么蠢。
转:代薇《消逝》2006-6-15 《南周》
一个马上就可以做参议员的男人爱上了他儿子的女朋友,两个人一见钟情,电光石火般爱得死去活来。他们想方设法寻找各种机会在一起。办公室、旅馆、会议间隙,到处留下他们火星飞溅的激情。清醒的时候也知道应该悬崖勒马,男的说,别再见面了,她看着他,不点头也不摇头,走了。过了一段时间,她去他家,当然是以未来儿媳妇的身份。一家人吃饭的时候,他俩的目光在饭桌上推来挡去的,千回百转,恍若隔世。第二天,她将一个小盒子差人送到他的办公室。打开一看,是一把新的房门钥匙。他立刻像子弹奔向胸膛一般向她狂奔而去。他愿意为她死一千次。哪怕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
一切重又开始。他们俩如同两架失事的飞机,以撞毁的速度向彼此坠落,直到有一天,忘乎所以的两人被他儿子推门进来撞见了,脸色惨白的年轻人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一步一步后退,从楼梯上摔下去死了。这件事成了轰动一时的丑闻,这个男人的家庭、事业全毁了。
很早就知道这部电影,最近才看了碟片,它的中文译名叫《烈火情人》(也有译作《爱情重伤》)。由大明星茱丽叶·比诺什和杰瑞米·艾恩斯主演,这大概是两位艺术家最疯狂的一次合作了。这对生死情人最后怎么样了?影片的结尾特别棒,身败名裂的男人多年后回忆说,他再也没有见过她,只有一次在车上,远远看见她抱着一个孩子跟在另一个男人身后,跟任何一个女人都没有什么不同。
我欣赏这样的结尾,狠辣,不留余地。
其实导演再聪明不过了,即使面对面碰见,他们俩又能说什么呢?也许他们会隔着大街上沉浮舞动的灰尘,平静地打招呼,说,你还好吧。一场永不重来的刻骨铭心就在平静的问候里等来它最后的结局。时间不能倒流,命运也不能逆转,所有失散时的焦虑绝望和以后生活里的撕心裂肺都沉到时间的底层,波澜不惊。是的,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我们也回不去了。
或许花开的意义只在于花开,鸟飞的意义只在于鸟飞,一个人消逝的意义只在于消逝。雪中炭,夏日扇,只在一定的期限里发挥作用。鸟尽弓藏绝对是真理。缘分尽了,彼此相忘于江湖,不要拖泥带水。
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这样描述爱情的消逝:我们听到她的名字不会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发抖,我们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我们的行程,情感现实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冷漠和遗忘。但是,他笔锋一转,说,其实,当我们恋爱时,我们就预见到了日后的结局了,而正是这种预见让我们泪流满面。
时至今日,千帆过尽,能够使我们泪流满面的,不是爱情,是普鲁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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